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 赛飞丝
年产10万吨环保型聚羧酸减水剂及衍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赛飞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环保型聚羧酸减水剂及衍生物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赛飞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环保型聚羧酸减水剂及衍生物项目 建设单位:赛飞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德州市禹城市德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斗河路西侧,大禹精细化工以西、规划路以北。 项目概况:企业拟计划投资1.5亿元建设年产10万吨环保型聚羧酸减水剂及衍生物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综合楼、1座复配车间、1座合成车间、1座干燥车间、1座树脂车间、1#罐组、2#罐组及装卸车设施、2座丙类仓库、1座甲类仓库(含危废间),另设有消防泵房及空压制氮机房、消防水罐、变配电室、抗爆控制室、废水处理、初期雨水及事故水池等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赛飞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市中街道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办公楼五楼520室) 联系人:常经理 联系电话:1865313198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山东云智合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的,可通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向赛飞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为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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